被确定为“党员资格不予认可后”,已取得的党内荣誉如何处理?
有1人10年前入党,因隐瞒入党前错误,最终于去年被确认为:党员资格不予认可。该人曾经获得的党内荣誉,是自动撤销,还是要履行报批手续予以书面撤销?
网友的回答
原则上应予以书面撤销。
朱跃跃
lv 6
发布于:2022-03-14 07:51
可以履行报批手续书面撤销。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03-11 20:34
这要看是获得的什么行政级别党组织颁发的(国家级、省、市、县~~)党内荣誉和其带来的各种待遇而决定,原则上应予以书面撤销。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2-03-11 09:24
建议履行报批手续书面撤销。
高校小党务
lv 5
发布于:2022-03-11 09:07
建议要有有关组织的书面结论。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2-03-11 09:04
同志您好。
建议以报告的形式,送原授予单位进行报备。
重大荣誉要撤销,其他的自动撤销。
庐江心语
lv 5
发布于:2022-03-10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