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入党,如何认定党员身份?
2003年大一的时候未满18岁就提出了入党申请,于2006年成为预备党员。2007年顺利转为正式党员。后2012年考入参公单位,由于2014年文件下发后,机关工委核实未满18岁入党情况,我单位将相关情况说明撰写上报机关工委。
但近期机关工委再次核实未满18岁申请入党的党员,要求本人联系学校找6-8人证明党员身份,本人入党资料齐全,入党后表现良好。
在网上查询信息后得知2014年以前入党的未满18岁党员如果入党资料齐全表现良好,应予以认定。
由于时代久远,毕业学院搬迁等等问题,恐怕认证程序复杂,此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
盼复为谢!
但近期机关工委再次核实未满18岁申请入党的党员,要求本人联系学校找6-8人证明党员身份,本人入党资料齐全,入党后表现良好。
在网上查询信息后得知2014年以前入党的未满18岁党员如果入党资料齐全表现良好,应予以认定。
由于时代久远,毕业学院搬迁等等问题,恐怕认证程序复杂,此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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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本网专栏对“如何处理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问题”做了具体解释,详见https://fuwu.12371.cn/2016/05/09/ARTI1462756244644674.shtml
这里我想特别强调的是“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不是一个概念。
如你所述,2003年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那么2006年入党(党支部通过你为预备党员)的时候你是否已经年满18周岁?
1.如果2006年你已满18周岁,按照相关处理办法,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如此,建议你向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沟通。
2.如果2006年你仍还没满18周岁,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3.如属第2项所述,建议你联系入党介绍人、学院辅导员,按上级组织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即可。
这里我想特别强调的是“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不是一个概念。
如你所述,2003年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那么2006年入党(党支部通过你为预备党员)的时候你是否已经年满18周岁?
1.如果2006年你已满18周岁,按照相关处理办法,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如此,建议你向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沟通。
2.如果2006年你仍还没满18周岁,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3.如属第2项所述,建议你联系入党介绍人、学院辅导员,按上级组织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即可。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公布之后、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公布之后、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