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为预备党员前入党积极分子更名了,个人档案如何填写?
在积极分子期间使用A作为姓名,团支部推优也写的A,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也写的A,党课结业证书也写的A,最近要被为发展对象了,在确定预备党员这段时间姓名变更为B了,这种情况下党内外对我入党的意见写哪个名字?入党志愿书的姓名是继续使用A进行填写,还是更新为姓名B进行填写,还是需要重新发展?
沈赫杰
lv 2
发布时间:2022-01-04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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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按照发展时的姓名,备注曾用名即可。
田学长
lv 7
发布于:2022-01-05 22:35
原有材料是A,不能更改。改名后材料写B,注明曾用名A。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2-01-05 17:29
更名是重要内容,这个要慎重~,至少在入党志愿书备注栏要有详细记录内容及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附件~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2-01-05 17:15
已正式备案的更名为准,实事求是具体情况说明。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01-05 13:47
同志您好,如果已经在公安局户籍科正式备案的更名,就事实就是,把A写成B就行,前面的材料是不需要改的,后面的写B,然后把更名的这个事,写个情况说明加入材料即可
王长宇
lv 5
发布于:2022-01-05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