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试用期期间未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

试用期期间未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是否属于异地入党?

  2016年9月入职,试用期一年,2016年12月在居住地被吸收为预备党员,2021年政审时突然提出异地入党,不承认党员身份。
  疑问点:
  1、试用期内是否一定要转党员关系?
  2、当时到乡镇组织部门提出转移党员关系,被告知材料不知道放在哪里,等他们找到后通知我,所以耽误下来,当地组委也未告知相关后果。
  3、所有材料真实,程序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不存在故意,是否承认党员身份?是否影响体制内提拔任用?

12371网友42ovq7

lv 1

发布时间:2021-12-23 11:09

浏览4752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2016年9月入职,理应当月就要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由单位继续考察培养发展入党。

江西一粒米

lv 9

发布于:2021-12-23 15:4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1)据表述“试用期一年”,因此,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2)由乡镇组织部门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
  (3)如果经当地上级党组织调查核实认定,哪肯定会影响体制内提拔任用。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12-23 14:5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1-12-23 11:3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