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文中如何正确使用“同志”的问题
在机关公文中,如何如何正确使用“职务、姓名、同志”,什么时候可以“职务+姓名+同志”?什么时候“职务+姓名”?什么时候“姓名+同志”?
网友的回答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党内如何正确称呼?首先要清楚“同志”的释义。“同志”,1. 是指为共同的理想、事业而奋斗的人;2. 是指我国公民之间常用的称呼。采用客观性表述时,很多人习惯在职务和姓名之后加上“同志”二字,如“局长××同志”。但实际上,这是口语的习惯说法,书面语中这个“同志”是多余的,且“职务+姓名+同志”的用法常见于讣告、悼词。书面语如何使用“同志”呢?在干部任免文件中,如果是党委任免干部,被任免人姓名之后要加“同志”二字,这里的“同志”特指党内干部,是“党内互称同志”的体现;如果是行政任免,一般不加“同志”,因为行政干部不一定都是党员。在印发领导的会议讲话时,标题可拟为《关于印发×××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这样既节约用字,又淡化“官位”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