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岁入党党员身份认定应由哪里的省委组织部门认定?
我在2014年5月28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十八岁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并按照程序于高中所在党支部被接受为预备党员,被接收为预备党员时距离十八岁仍有一个月。根据中组部的相关文件: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我的情况需要“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但因文件中未明确说明由哪里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所以目前所在党支部认为应该由发展入党的党支部(陕西)逐级向上请示至省级,而发展入党的党支部认为应该由目前所在党支部(北京)逐级向上请示至省级。
所以想请教,类似这种情况,理论上应该由哪里的党支部负责向上请示?是目前所在党支部(北京)还是发展入党的党支部(陕西)负责?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我的情况需要“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但因文件中未明确说明由哪里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所以目前所在党支部认为应该由发展入党的党支部(陕西)逐级向上请示至省级,而发展入党的党支部认为应该由目前所在党支部(北京)逐级向上请示至省级。
所以想请教,类似这种情况,理论上应该由哪里的党支部负责向上请示?是目前所在党支部(北京)还是发展入党的党支部(陕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