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人选条件?
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案件线索调查的人员,并没有立案或者有纪律处置的,这种情况能否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
网友的回答
按照执纪监督规则有关规定,如果没有立案,就不能称为“接受案件线索调查”,只能称为线索初核询问。
按照执纪监督规则有关规定,只有立案以后,才能称“正在接受纪检部门案件线索调查”。
正在接受纪检部门案件线索调查的党员,因为尚未确定案件调查结论,案件性质、是否涉及违纪违法,违纪违法程度和是否应受到处理处分、受到何种处理处分结果不明,不能排除不宜作为支部委员的情形。
所以,为了避免存在带病提拔的嫌疑,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案件线索调查的人员,不宜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
按照执纪监督规则有关规定,只有立案以后,才能称“正在接受纪检部门案件线索调查”。
正在接受纪检部门案件线索调查的党员,因为尚未确定案件调查结论,案件性质、是否涉及违纪违法,违纪违法程度和是否应受到处理处分、受到何种处理处分结果不明,不能排除不宜作为支部委员的情形。
所以,为了避免存在带病提拔的嫌疑,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案件线索调查的人员,不宜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一)政治素质好,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二)带富能力强,能积极带头致富和带动群众共同致富。(三)热爱农村工作,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尽职尽责,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四)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原班子成员在近三年的工作表现突出、身体健康的,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五)村党支部书记在具备以上委员任职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工作思路清晰,能发扬民主,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公认度和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