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
请问,中组部是否下发过《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
其中指出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或去港澳台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审、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请问这些规定是否仍然有效?
其中指出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或去港澳台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审、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请问这些规定是否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