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发展对象确定时间刚好一年,是否...

发展对象确定时间刚好一年,是否符合程序?

2019年9月30日支部大会讨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2020年9月20日召开支部大会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后,支委会9月30号讨论通过发展对象,后报党委于10月8日批复,这样是否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已经过满1年以上?

12371网友p19lh4

lv 1

发布时间:2021-10-0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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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1、发展对象的条件是确定积极分子满一年以上,
2、审批条件是由党委审批,支委会只能提名上报,
3、按照时间计算,党委审批时间是10.8,是满一年了

风吹草飞

lv 9

发布于:2021-10-0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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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鉴于你描述的情况,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时候,入党积极分子尚未满1年。

16楼

lv 8

发布于:2021-10-0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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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最早于2020年9月30日,党支部才能征求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填入《发展对象人选备案登记表》。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1-10-08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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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规定,发展对象的确定需一年以上~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支委会讨论研究经党委批复后才可以。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10-0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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