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党员转关系怎么补政审材料?
大学毕业了,正式党员,需要转组织关系,镇党委工作人员查看我的档案说我的政审材料只有父母的,材料不齐全,缺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弟弟堂姐的,说是因为我在入党志愿书上社会关系这一栏写了我堂姐,补齐了才可以接收。是否需要这么多?我不知道补材料的正确流程是什么,我只知道如果我不补,我就转不了关系。县组织部也说需要补6个人的,我堂姐也是党员,而且我堂姐去年结婚,工作单位和户籍地都换了,现单位与入党志愿书上写的单位不一致,政审盖现单位的党支部的章会不会有问题?希望有经验的同志解答一下我堂姐的材料怎么补合规?盖入党志愿书上写的原单位党支部章,还是现单位党支部的章?还是户籍地的章?谢谢各位啦
网友的回答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1992年编印的《发展党员工作问答》对于发展党员政审对象有明确规定“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等)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同时明确了审查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调查上述范围内的每一个人,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再调查。
同时要指出的是,中央组织部组织局1992年编印的《发展党员工作问答》明确了只有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单位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才有权出具或者索取调查证明材料,你们的镇党委根本无权出具或者索取调查证明材料。
同时要指出的是,中央组织部组织局1992年编印的《发展党员工作问答》明确了只有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单位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才有权出具或者索取调查证明材料,你们的镇党委根本无权出具或者索取调查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