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该如何处理,还能恢复吗?
大学入党,2009年毕业后在A省A市工作一年,档案(含党员材料)被转移到人才中心,2010年换了工作到B省B市,档案(含党员材料)全部转移,但是党组织关系没有转移,当时回A市开具介绍信,被告知材料已经转移,无法开具介绍信。这个事情一直没有办理好,个人存在重大过错,现在还是想加入组织,请问有可以恢复的方法吗?
网友的回答
1.根据《基层党务工作规范化流程汇编》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其中转出市外:党员本人或所属党组织在系统中提出申请——组织部门审批后向转入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将组织关系介绍信送至转入党委——转入党委向原所属组织部门开具回执——原所属组织部门向党员原所在支部反馈回执情况——党员原所在支部调整党员名册。
2.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
3.根据题主所说“大学入党”,可以从当时入党的党支部开始办理补转手续。
2.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
3.根据题主所说“大学入党”,可以从当时入党的党支部开始办理补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