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时,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应该如何操作?
有的年老体弱、长期生病的党员无法行动来参会的申请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应该如何操作?由党支部上报上级党委,上级党委同意后由党支部公示5个工作日,然后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可以吗?
网友的回答
为了保证党支部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六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6)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问答(《组工通讯》1991年总777期)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6)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问答(《组工通讯》1991年总77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