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不是党员,没有党组织关系。将相关培养材料转入现工作单位,继续培养即可。
田学长
lv 7
发布于:2021-09-17 23:02
入党积极分子需要转组织关系。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须开具“党员证明信”。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1-09-14 13:31
入党积极分子没有党籍,不存在转接组织关系的问题。如果工作单位党组织同意,可以由原单位党组织出具介绍信,说明教育培养考察情况并移交有关书面材料,由现单位党组织接收后,可以继续作为积极分子培养。
红星
lv 5
发布于:2021-09-14 11:38
入党积极分子需要转入党相关材料。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一定要对接好,不然会比较麻烦。
积极分子还不是中共预备党员,不存在组织关系转接一说,只是需要将积极分子原始相关材料 ,如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谈话记录、公示等相关材料封存后,交至新单位党组织开展后续培养。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1-09-14 09:22
可以与新单位党组织进行资料转接后,继续培养教育考察~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09-14 09:04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因将其入党申请书等有关材料转到其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而不是转组织关系,入党积极分子尚无组织关系。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1-09-14 07:08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 (居住地)党组织。 现单位(居住地) 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从实践中来说,建议在新单位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1-09-13 21:48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Tuzki
lv 6
发布于:2021-09-13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