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如何确定?
某同志于2017年10月7日受开除党籍处分,处分文中未写明影响期。相关部门给出该同志受开除党籍处分影响期届满时间为2022年10月7日。该同志2020年度考核等次是继续不定等次?还是根据《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中的“五、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2020年度考核可根据其现实表现评定等次?
网友的回答
修正2020年全年都在影响期内(将2022看成为了2020),另外建议研究一下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或者公务员考核的相关规定,可以就该同志的具体情况同公务员考核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人员考核部门沟通,不建议发网上。
求学者
lv 8
发布于:2021-08-20 14:55
建议请示地方组织人事考核部门,个人建议应严格按照相关意见执行,在评优方面建议注意一下其2020年度六分之五在影响期内等问题,有特殊贡献的由人事单位集体研判后报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地方有其他规定的建议参照地方意见请示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求学者
lv 8
发布于:2021-08-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