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没有设立党组织,如何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在市级国有企业中,特别是二级及以下公司,有的规模很小,有的没有党组织,甚至没有党员,对于没有设立党组织的国有企业,在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要求上怎么把握?是等公司建立党组织之后再将这一要求写入章程?还是未设立党组织也先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谢谢!
网友的回答
体现两点:
1.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
2.满足条件后及时成立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田学长
lv 7
发布于:2021-09-04 16:16
联合党支部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1-08-17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