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入党问题的界定
2011年在某一所高中工作,2012年递交入党申请书,2013年成为预备党员,后来想把党组织关系转到学校,现在学校说不承认党员身份?
网友的回答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一是你是什么时候提出要将预备党员关系转入新就业的学校?如果已经超过你的原有预备期,则可以不予承认。
二是如果新就业的学校经过审查你的原有入党材料,认为无法认定预备党员,则可以报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如果你对新就业的学校党组织作出的不予承认的决定有异议,有权向当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反映。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一是你是什么时候提出要将预备党员关系转入新就业的学校?如果已经超过你的原有预备期,则可以不予承认。
二是如果新就业的学校经过审查你的原有入党材料,认为无法认定预备党员,则可以报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如果你对新就业的学校党组织作出的不予承认的决定有异议,有权向当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