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发展对象在休产假期间是否可以接...

发展对象在休产假期间是否可以接收为预备党员?

单位的发展对象正在休产假(还有5个月时间不在单位),正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问题,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即将离开单位3个月暂不发展的规定,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接受为预备党员。

12371网友rdagqa

lv 1

发布时间:2021-06-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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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在继续发展,以为产假期间组织没法对其进行考察,可以产假后继续发展。

陈灿阳

lv 8

发布于:2021-07-02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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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暂不发展,待产假休完正式上班后再履行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及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相关事宜。因为她都没有在工作岗位,你党组织怎么履行培养她的职责。

12371网友7h93ll

lv 4

发布于:2021-07-0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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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间长,理应办理暂停手续的。没办法进行培养的。建议支委会讨论先行暂停发展,向上级报告。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1-06-3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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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不符合3个月即将离开单位,其人事关系依然在现单位。   是否讨论接收,建议现现党组织据实对该同志发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报告报党组织及上级党组织审议。  如不行,建议可做适当延期,期间组织、培养人应做好定期的联系培养。

求学者

lv 8

发布于:2021-06-30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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