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发【2015】12号“文件是否仍在使用?
“中组发【2015】12号“文件是否仍在使用?在非官方网站中看到有这个文件,其内容具有很强的实际操作性,有没有人可以提供下这个文件?
网友的回答
在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体系内给予的戒勉谈话继续使用,监察部门依据监察法给予的戒勉谈话的影响期有待《监察法》有关法律解释进一步明确。
中组发(2015)12号文件,可以在网上下载。该文件实施主体是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实施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非党领导干部参照执行。监察法第45条给予的戒勉谈话不适用于中组发(2015)12号文件。因此,中组发(2015)12号文件只适用于组织人事部门给予的戒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