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不可以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最起码的避嫌。
程序出错,可以不承认党员身份。
文件:《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 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 一律不予承认, 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1-06-13 21:29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罗小K
lv 1
发布于:2021-06-13 11:36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或由党组织指定;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一般不宜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你的情况可能当时就未按党员发展原则即程序办理,应存在诸多问题。
根据你所述情况,我认为只要其当时确实符合入党条件,且入党手续无其他问题,现在不可以否认其党员身份。虽然直系亲属不宜担任入党介绍人,以避嫌,但并无规定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入党介绍人。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1-06-12 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