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四章 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06-09 09:12
可以,有些主题党日的活动,可以扩大范围,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非党员领导、非党员骨干等,都是可以的,当然必要的学习,甚至可以扩大到整个部门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