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党委不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接下来党支部该怎么做?
党支部向上级党委报备党员发展对象人选,上级党委经审议,认为该发展对象人选作为发展对象的条件不成熟,不同意确定其为发展对象。那么党支部接下来该怎么做呢?
本单位的做法是:
1.如果党委只明确不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那党支部就应该将其作为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但这个考察期至少是半年以上。
2.如果党委已经明确了继续考察时间,那党支部就应该按照党委的要求进行考察,到期后继续履行确定发展对象手续。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考察表的填写问题,本人的做法是,原考察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使用新考察表填写考察内容。
不知这样做是否正确,各位老党务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本单位的做法是:
1.如果党委只明确不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那党支部就应该将其作为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但这个考察期至少是半年以上。
2.如果党委已经明确了继续考察时间,那党支部就应该按照党委的要求进行考察,到期后继续履行确定发展对象手续。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考察表的填写问题,本人的做法是,原考察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使用新考察表填写考察内容。
不知这样做是否正确,各位老党务有没有更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