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其他党务问题 从原单位离职后未转移组织关系继...

从原单位离职后未转移组织关系继续发展成预备党员,是否合规?

  16年在原单位任职,提交入党申请书,经过培养,于18年在原单位党支部并报上级党委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
  19年初离开原单位去新单位的区域公司任职,期间未进行组织关系转移,由原单位继续培养,同期参加原单位组织的党员培训活动及党校学习活动,于20年年底由原单位党支部开会讨论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吸收为预备党员(所以材料齐全),原单位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为同一区域,新单位区域公司所在地为户籍所在地上级地级市。
  2021年初调任新单位另一区域公司(每个区域公司有单独的党支部),应已经是预备党员,在资料审查中发现,因19年初更换单位时未转移组织关系,在吸收预备党员期间未由本公司原区域公司进行培养吸收。
  对于此入党问题,有何问题,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现在转移组织关系,由新单位从预备党员重新开始培养,直至转正?


12371网友6m91yx

lv 1

发布时间:2021-04-23 12:37

浏览3333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16年的单位和19年的单位,如果是同一个集团公司党委管理,且该名同志又是集团公司党委管理的干部,则可以。反之,则视为异地入党,应不予承认党员身份。

一起来答题

lv 9

发布于:2021-04-25 17:0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