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其他党务问题 在学校被确立为积极分子,到新单...

在学校被确立为积极分子,到新单位接续培养是否有考察时间的限制?

你好,请问在学校19年4月被确立为积极分子后(毕业前一年考察期已满,培养人也填写了考察意见),毕业后20年11月参加了工作,并在新单位接续培养,21年3月份正好赶上组织上吸收发展对象这一阶段。想问下我是否可以继续发展,存在有在新单位考察时间的限制,例如刚参加工作的话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达到几个月才可以。

12371网友2hmdr6

lv 1

发布时间:2021-04-2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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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04-2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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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噜啦啦

lv 6

发布于:2021-04-21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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