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新单位后仍在户籍地发展入党,是否不符合入党程序?
您好,请问2011年8月20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入党申请书, 2011年10月入职正式单位, 2012年6月被列为户籍所在地的积极分子, 2013年6月29日被列为户籍所在地的预备党员, 2014年6月29日在户籍所在地发展成为正式党员。 于2020年7月份想要把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党关系转到在职单位,但是至今都没有转成功,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可以把党组织关系转到自己在职单位吗?就此问题,要具体去哪个网站或者部门咨询?谢谢。
网友的回答
不符合入党程序。
《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第六条规定,“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这个规定是因为所在的工作、学习单位对申请入党者本人更加了解,也可以近距离接触评估其各种表现,以此来对其申请进行评估。而所在户籍并不了解申请者本人的工作情况,难以对申请者的表现进行考察。
雷宇
lv 5
发布于:2021-04-22 08:56
属于异地入党,不符合入党程序,涉嫌人情入党的问题。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1-04-19 15:15
没有规定不能再户籍所在地入党,所以你的入党不存在问题。
没有转成功的原因是什么呢?是户籍所在地的党组织不给开具转出介绍信,还是因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不接收?
你存在跨省转移吗?如果是,建议多咨询几个党组织。比如上级党委。
我听风雨声
lv 7
发布于:2021-04-19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