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与办公地不符如何申请成立党组织?
民营公司下属4个分公司均在各自属地成立党支部,目前总计党员近200人。故公司计划成立基层党委,有两个问题。第一,注册地(缴税地)与实际办公地不符,应该向哪里提出成立党委的申请?目前困难重重,办公地点所在镇的党委是不想接收的。第二,成立党委后,能够将4个分公司党支部的隶属关系从属地街道转至公司党委?谢谢。
网友的回答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按照属地管理,应该向实际办公地申请成立非公党组织。成立后,可以将党支部的隶属关系转至党委。但是分公司党支部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既接收上级党委管理,也要服从属地管理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应该向实际办公地申请成立非公党组织。成立后,可以将党支部的隶属关系转至党委。但是分公司党支部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既接收上级党委管理,也要服从属地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