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展党员过程中采用的举手表决,现组织部门不认可党员身份,怎么办?
因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组织本应投票表决程序,实为举手表决),与个人无关系,现组织部门不认可党员身份,合理吗?如果不认可会不会对之前党内职务也全盘否定?
网友的回答
如果是2014年6月以前入党,拿举手表决说事,那就是乱找茬了。2014版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才明确规定了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但是因为之前一直采用举手表决方式,很多基层党组织学习不够惯性使然,相当一段时间内党支部依然举手表决没有完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并且表决结果及支部大会决议,得到了上级党委审核同意。
这种情况下,组织部门推翻党员大会决议和党委决议,以程序不规范为由不认可党员身份的做法明显不当。如果组织部门非要追究,应当是会同纪委部门,审核党员个人表现是否达到党员标准,当初整个发展程序尤其是党员大会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或强行表决现象,等等,而非武断不认可。
这种情况下,组织部门推翻党员大会决议和党委决议,以程序不规范为由不认可党员身份的做法明显不当。如果组织部门非要追究,应当是会同纪委部门,审核党员个人表现是否达到党员标准,当初整个发展程序尤其是党员大会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或强行表决现象,等等,而非武断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