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什么培养材料,是否继续培养?
我们公司有个同事2017年在同一个党委的其他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通过了党校培训,已经确定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是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的培养记录,没有参加任何党支部活动,已经3年时间了。现在她把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那给我们支部,请问现在还能继续培养这位同志吗?空档期3年了。
网友的回答
1.正常是可以继续培养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2.在实践中,如果现单位党组织认为培养考察不合格,则可以要求其再次提交申请书,重新考察。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如果材料不足,可以认为其没有满足“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2.在实践中,如果现单位党组织认为培养考察不合格,则可以要求其再次提交申请书,重新考察。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如果材料不足,可以认为其没有满足“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