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 第十九条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江西一粒米
lv 9
发布于:2021-02-25 14:52
此问题您应该是重复问了。
答案是有影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 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 学习单位的, 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您这样的预备党员违反发展流程,可能会不被认可。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1-02-25 14:17
您好,有影响,这样的预备党员的身份是不被承认的。属于违规入党。
参考:《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九条之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 学习单位的, 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1-02-25 13:58
你应该还有后续的问题,目前的政策是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1-02-25 13:51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没有特殊的火线入党等状况一般会被取消资格
陈灿阳
lv 8
发布于:2021-02-25 11:30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如果离职前三个月内转为预备党员,到新单位后,党组织要对你进行进一步培养教育考察,可能存在新单位为怕麻烦,以不符合规定为由不予接收的问题。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1-02-25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