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培训结业后离职,是否能在新单位继续发展?
我是在发展对象培训后取得结业证书后提的离职(一个月后才离职),和我同时结业的同事已经完成政审并填了入党申请表,具备转预备党员。但是考虑到我要离职,没有给我转预备。想问一下在新单位,是否可以继续培养或者优先转预备?有没有相关政策规定?新单位这边给我的解释是需要从重新提交入党申请书开始,重新培养,我认为这样是不妥当的,且全套的资料已转移至新单位。
网友的回答
新单位可以审查原单位转来的发展党员材料,如无不符合继续发展的情况下,再经单位党组织的教育培养考察,应适时接收为预备党员,不应重头进行发展流程。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02-24 09:27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江西一粒米
lv 9
发布于:2021-02-24 08:38
1、可以。
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版)或者各省的自定细则,都会有相关说明,大概意思是:培养期间,变动学习、工作、生活单位时,原党组织应将党员发展材料密封后,交由新单位党支部审核,审核无误后,新支部接续培养。
3、实践工作中,如果两个党组织对党员发展工作中资料的要去有区别,原党支部或者党委应出具相关情况说明,保证培养工作的顺利接续。
风吹草飞
lv 9
发布于:2021-02-23 17:51
可以参照党建读物出版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第144项问答执行。“发展对象在未来三个月内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原单位党组织已经接收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发展入党。”
因此,新单位可以审查原单位转来的发展党员材料,适时接收为预备党员,不应重头进行发展流程。
以文画貌
lv 3
发布于:2021-02-23 17:39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新单位的解释比较牵强,应该可以继续培养考察。但新单位要从对你了解开始,指定新的培养人对你培养考察,时间上肯定会长一些。一般情况下,发展党员必须经过指定程序,但并不是完成了一步程序必然进入下一步程序从而入党。建议你学习一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另外,纠正你一下,没听说过《入党申请表》,只有《入党志愿书》。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1-02-23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