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党员材料,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吗?
大学毕业后我的党组织关系由学校转回乡里,当时没有录入全国党员系统当中,期间以为转接成功,按时交纳党费,但是一年之后通知我说系统中没有我的名字,档案也找不到了。
经过两个月的交涉,终于找到了档案,但是需要进行补录。补录程序中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县组织部要求开具全国范围内的无犯罪证明,但是所有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都是带有“本辖区”的范围限制,我了解了一下确实都是只能开具本辖区的为犯罪证明,由于是在户籍地开具的,一般如果某人在外地有犯罪记录,犯罪记录会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所以户籍地开具的也应该具有全国的含义,但是县委组织部就是不认这个证明,然后派出所又开具不出所谓的全国范围内的无犯罪证明。请问这种情况到底应该如何解决?
经过两个月的交涉,终于找到了档案,但是需要进行补录。补录程序中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县组织部要求开具全国范围内的无犯罪证明,但是所有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都是带有“本辖区”的范围限制,我了解了一下确实都是只能开具本辖区的为犯罪证明,由于是在户籍地开具的,一般如果某人在外地有犯罪记录,犯罪记录会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所以户籍地开具的也应该具有全国的含义,但是县委组织部就是不认这个证明,然后派出所又开具不出所谓的全国范围内的无犯罪证明。请问这种情况到底应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