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党员介绍信丢了怎么办?
我2010年退伍成为一名预备党员,介绍信交于县里,往村里转后,一直在外打工,2018年想把党组织关系转到公司,去找组织说没有我的信息?2010年交过党费,我该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根据
1.《党章》第九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条 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3.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4.《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所以,我们入党不光是程序上入党,更重要的是政治上、思想上入党,入党期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后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和组织密不可分,积极主动学习、履行职责,随时听从组织安排。
1.《党章》第九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条 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3.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4.《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所以,我们入党不光是程序上入党,更重要的是政治上、思想上入党,入党期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后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和组织密不可分,积极主动学习、履行职责,随时听从组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