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规定不接收外地党员,现在组织关系不知道落到哪里,怎么办?
现在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现在跨省到新单位工作,新单位规定不接收外地党员,组织关系不能转移到新单位,希望挂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户籍所在地社区认为因转入新单位或现居住地(现居住地租房),找到居住所在地党支部,表示租房属于暂住不能转入应该转到户籍所在地或新单位。这事该怎么解决?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即你所在的新单位)。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注意是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1.新单位拒绝接受,显然违规。2.户籍所在地社区没有问题。3.居住地的操作要具体看情况,如果时间在6个月以上,就可以接收,但你这个应该转入新单位。4.如果新单位和居住地社区,依旧坚持违规,那么可以先转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5.组织关系转出前,原单位党组织仍负有管理责任。
1.新单位拒绝接受,显然违规。2.户籍所在地社区没有问题。3.居住地的操作要具体看情况,如果时间在6个月以上,就可以接收,但你这个应该转入新单位。4.如果新单位和居住地社区,依旧坚持违规,那么可以先转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5.组织关系转出前,原单位党组织仍负有管理责任。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规定,新单位不能以外地党员为由,不办理接收手续,建议与新单位党组织沟通组织关系转接事宜。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规定,新单位不能以外地党员为由,不办理接收手续,建议与新单位党组织沟通组织关系转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