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基层党支部选举支部书记到底需要上级党委审批吗?
单位新成立了一个部门,批准成立了新支部,也按程序选举了支部书记,并报备了上级党委,但是上级党委必须要再批准吗?
有3个文件办法描述不一致,请指教。
1、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条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这条觉着是选举书记后,“备案”即可。
2、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这个描述需要上级批准。
对于普通单位下边部门的党支部,适用哪个条例呢?求指教
有3个文件办法描述不一致,请指教。
1、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条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这条觉着是选举书记后,“备案”即可。
2、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这个描述需要上级批准。
对于普通单位下边部门的党支部,适用哪个条例呢?求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