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党员档案中政审材料丢失,出具丢...

党员档案中政审材料丢失,出具丢失说明是否可以?

离职后想把档案转家里,但是党员档案因为年代久远,政审材料找不到了,原单位就给出具了一份丢失说明。但是家里的镇政府说什么都不接收党组织关系及档案。这样的情况需要怎么办啊?是需要再补充什么材料吗?镇政府是否可以不接收?

12371网友l3rw8z

lv 1

发布时间:2020-11-12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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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对于党员档案不完整的,接受单位党组织可以不接收,但是需要告知党员本人补充哪些材料,根据你的叙述,应该根据当时入党的时间和实际情况,重新开具政审材料。

基层党务工作者

lv 6

发布于:2020-11-16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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