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备案能写在一个报告中吗?
请问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备案能写在一个报告中吗?我们单位基层支部报来的报告中,把发展对象备案和积极分子备案写到了一个报告中,我是觉得不合适,但是又没有让他们分开重报的依据。请问这样可以吗?让他们分开重新报有没有文件依据?
网友的回答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的备案分别是两个不同的阶段【培养教育阶段和培养考察阶段】,必须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在先,发展对象备案在后,否则应属有违规发展。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0-11-12 17:09
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和发展对象备案时间跨度超过1年,不应该一起备案。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0-11-12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