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企业如何按照规定制定党费基数?
关于“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这一项存在疑问,我们是地方企业的基层党委,每月企业都会给职工发放不定额的绩效,这一部分按收缴标准应属于党员党费“活的部分”,属于周期性发放,但数额不固定,而且月绩效浮动较大,许多党员月薪都在四千元左右,如果算入绩效经常在五千左右浮动,经常在1%和1.5%的收缴标准中变动,该如何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制定党费基数?
注:新成立的党组织,无法参照前一年的收缴标准。
注:新成立的党组织,无法参照前一年的收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