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 第九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党员应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0-09-25 14:28
根据党章规定,已经自行脱党,不能恢复党籍,只能考虑重新入党。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0-09-25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