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党支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出方式
按照新选举条例的规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
新成立党支部不存在上届委员会,是否可以在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的基础上,召开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提出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新成立党支部不存在上届委员会,是否可以在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的基础上,召开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提出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