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位辞职后打算出国念书,组织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您好!
我目前从原公司离职,离职方向为去国外读书,无法明确党组织关系转移方向,党组织关系尚在原单位。
离职前我在北京市朝阳区长期租房,由于去国外读书,我在国内无长期居住地。目前户籍所在地为原单位集体户口(北京市西城区)。
请问组织我的党组织转移应该去往何处,谢谢!
我目前从原公司离职,离职方向为去国外读书,无法明确党组织关系转移方向,党组织关系尚在原单位。
离职前我在北京市朝阳区长期租房,由于去国外读书,我在国内无长期居住地。目前户籍所在地为原单位集体户口(北京市西城区)。
请问组织我的党组织转移应该去往何处,谢谢!
网友的回答
一、出境后,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办法:
(1)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探亲办理私事者,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农村党员,保留在公社党委)。
(2)自己出国留学者,在他们学成回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3)对于出国或去港澳长期定居的党员,在他们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基层党组织可将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转移到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4)党员出境超过假期(含续假)一年以上未归者,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也要转到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5)党员出境,本人提出要求退党的,可以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6)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
二、出境回来后,要求恢复党员组织生活或解决党籍的,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1)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党组织也要主动关心了解他们在外的情况和表现。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党员超过假期回国,本人要向党组织申述理由,经过审查,如理由正当,又无问题者,也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无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的错误,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适当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也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者,一般不能恢复组织生活,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2)经批准已出境定居的党员,若干年后又返回者,本人提出要求解决其党籍问题时,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向本人说明,因他们长期脱离党的生活,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回国后表现好,可以重新入党。如有特殊理由,认为可以恢复其党籍者,要由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报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
(3)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学成回国后,经过了解,证明在国外确无问题,可以恢复党员组织生活。如果是预备党员,在国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以按期转正。
(1)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探亲办理私事者,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农村党员,保留在公社党委)。
(2)自己出国留学者,在他们学成回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3)对于出国或去港澳长期定居的党员,在他们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基层党组织可将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转移到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4)党员出境超过假期(含续假)一年以上未归者,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也要转到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5)党员出境,本人提出要求退党的,可以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6)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
二、出境回来后,要求恢复党员组织生活或解决党籍的,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1)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党组织也要主动关心了解他们在外的情况和表现。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党员超过假期回国,本人要向党组织申述理由,经过审查,如理由正当,又无问题者,也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无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的错误,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适当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也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者,一般不能恢复组织生活,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2)经批准已出境定居的党员,若干年后又返回者,本人提出要求解决其党籍问题时,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向本人说明,因他们长期脱离党的生活,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回国后表现好,可以重新入党。如有特殊理由,认为可以恢复其党籍者,要由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报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
(3)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学成回国后,经过了解,证明在国外确无问题,可以恢复党员组织生活。如果是预备党员,在国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以按期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