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经历认定的问题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基本资格: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请问:此处的基层工作经历是否仅限于党政机关?公务员招录中,有些职位要求具备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这些职位招录的新公务员,已有体制外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能否认定为具有以上条款中所称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请问:此处的基层工作经历是否仅限于党政机关?公务员招录中,有些职位要求具备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这些职位招录的新公务员,已有体制外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能否认定为具有以上条款中所称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