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在同一个月,是否合规啊?

我于2017年5月23日确定为积极分子,2018年5月29日确定为发展对象。本来是经过一次积极分子培训但是说我那次不合规,学校要求我又上了一次积极分子培训。积极分子培训时间和发展对象时间都是六月初,许学校组织部说这样是允许的。想问一下啊各位同志,这样做合理么?如果转关系的话,学校那面能否出具证明?

12371网友fva996

lv 2

发布时间:2020-07-18 13:51

浏览5486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两个阶段的工作放同一个月,明显违规操作

爱吃肉的鱼

lv 3

发布于:2020-07-21 22:59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违规的,这是两个阶段的发展流程~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0-07-20 15:24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