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按期转正”还是“延期转正”?转正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在校期间入党,党员预备期应为2012年6月7日—2013年6月7日,2013年6月毕业,未在原学校转正,2013年9月到新学校报道后,被以“严格党员发展质量”为由延长考察期(同批待转正预备党员均如此,并非针对个人),并于2013年12月28日召开党支部会议讨论转正,会议上同意本人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并在决议中写明有“按期转正”,同时总支部及基层党委同意“按期转正”。
请教:
1、这样的情况下是应视为“延期转正”还是“按期转正”?
2、如视为“按期转正”,是凭据什么来认定“按期转正”的?如视为“延期转正”,又如何解决与“按期转正”的认定相矛盾的问题?
3、转正时间仍是按预备期满之日(2013年6月7日)算起吗?谢谢!
请教:
1、这样的情况下是应视为“延期转正”还是“按期转正”?
2、如视为“按期转正”,是凭据什么来认定“按期转正”的?如视为“延期转正”,又如何解决与“按期转正”的认定相矛盾的问题?
3、转正时间仍是按预备期满之日(2013年6月7日)算起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