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材料时间填写错误,原单位开具证明后,组织部不予认定怎么办?
本人于2013年7月大学毕业,2013年3月7日被确认为预备党员。毕业工作后,党员材料一直没有问题,但转到新单位后,本地组织部发现我党员材料中时间节点填写错误,主要是大学入党期间的几个节点,发展对象和确认预备党员时间有误。接到通知后,经现单位局党委协助、出函,我立即联系学校,学校也给出了正确的时间节点证明,但是本地组织部还是不相信,因为他们觉得档案里面是原始材料,也盖了公章,现在又来个加盖公章的证明,不知道该相信哪个,而且自始至终也没有给出解决方法,说单位局党委懂。从19年开始到现在,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请问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