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 ( 劳动 ) 部门所属的人才 ( 劳动 ) 服务机构党组织。按通知要求,应跟工作单位,即劳动合同签署方。
番薯农民
lv 9
发布于:2020-06-16 09:13
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转到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
呵护晨曦
lv 5
发布于:2020-06-16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