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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时是预备党员,把党组织关系落到父母单位,并在父母单位转正,算是违反程序吗?

大学毕业时是预备党员,把党组织关系落到父母单位,并在父母单位转正,算是违反程序吗?如果不违反程序,有相应的文件规定吗?

12371网友71z7vj

lv 2

发布时间:2020-06-06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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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请问您最后是怎么解决的?我也遇到类似的问题

12371网友nfyaos

lv 2

发布于:2021-04-23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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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参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5月28日发布)第二章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您本人大学毕业时,应当转移组织关系至工作单位或相关党组织,如果没有父母所在单位上班,转移至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后,并在党组织转正,是不符合规定的。具体如何认定,由所在党组织研究决定。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0-06-0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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