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补的入党志愿书由谁来认定?
我是91年在部队院校成为预备党员,92年分配到部队医院转为正式党员,99年转业到地方,一直在单位党组织学习、交党费。去年人事部门查档案,发现我的入党志愿书是后补的,转正材料有,让单位说明情况。目前原部队院校及部队医院都已撤销15年以上,无法找到党组织,只找到当时在部队院校入党是的党支部书记和两个入党介绍人,他们都给书面证明,党员身份属实。部队医院找到当时补入党志愿书的两个介绍人及政治部主任,他们都书面证明党员身份属实。现在单位党组织通过这些人证的材料及本人表现综合判断党员身份属实,并盖章签字上交人事部门,但人事部门不收材料,回复说再与组织部门沟通,说现在志愿书不能补,要鉴定这份补的入党志愿书合不合规,以及真实性,就这么拖着也不解决,耽误个人晋级。说实话补材料那是组织行为,本人见不到档案,入党志愿书也不是我补的,就这么拖着合适吗?求助我该找那个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