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未满18岁入党如何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1995年6月生,2013年1月成为预备党员,还差5个月才满18岁,现深圳市委以入党时不满18岁为由拒绝转入党员关系,要求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深圳市委也不知道这个报批的程序是什么,请问怎么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是谁报?以什么形式报?有没有广东省党委组织部门的联系方式呢?公开的电话打不通~
网友的回答
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由党组织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