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在对发展对象本人政审时,发现10...

在对发展对象本人政审时,发现10年前曾被行政拘留过,请问如何处理?

在对发展对象本人政审时,发现10年前曾被行政拘留过,请问是否影响其吸收预备党员?该如何处理?

12371网友03346h

lv 1

发布时间:2020-05-21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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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莲花先锋

lv 6

发布于:2020-05-21 15:48

查清事实,综合考虑,区分对待。一是看当时被行政拘留的原因是什么?是何种事由?  二是该发展对象对曾经被拘留的历史是否如实向组织汇报过?还是组织通过审查才发现的?三是该发展对象对错误的认识?现在党内外群众对其风评如何?一贯表现如何?
按照发展党员细则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先进分子”的界定,就是靠党员推荐、群团推优,一贯表现、尊章守纪情况等等。
所有就需要组织查清事实,综合考虑,区分对待。如果错误不是很严重,现在表现很好,群众也认可,经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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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答案

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入党的,因为入党条件中不包含是否被拘留,具体情况需要经过党委审查决定。但为何发展对象没有主动如实汇报情况?

启宇

lv 6

发布于:2020-05-2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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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每个人都会有犯错的时候,首先要看行政拘留的原因是什么?其次要看在行政拘留释放后,该名同志的现实表现,有改过自新的,表现好的,是可以吸收入党的。

基层党务工作者

lv 6

发布于:2020-05-2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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