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经基层党委审批后,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员停止党籍2年内,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基层党委审查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土土亦是二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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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0-05-20 09:32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 第九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百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度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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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0-05-20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