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有关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如果支部党员大会不同意,县级以上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给予处分。同时,要对支部党员大会不同意原因进行分析,有必要情况下,对该支部委员会进行整顿。
红文
lv 6
发布于:2020-05-20 09:32
楼主你好,这能说明几个问题:
1、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没有认真介绍党员违规违纪的重要性和后果;
2、党员学习党规党纪不到位;
3、是否属于“关系人情违规违纪边缘”范围。
如果不能按照《党规党纪》严格管理党员,那就是党支部的工作失责。
张雄
lv 4
发布于:2020-05-20 08:59
(1)既然是“应当”的,就该按党章、条例执行,难道该支部全体党员的政治觉悟都那么低?政治立场那么不坚定!除非是“家族或裙带型”的支部~
(2)会议主持人很重要,是否将该违纪或违法的事实依据报告大会?是否将根据党章、条例,适用“应当”的条款内容告诉了大家~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0-05-20 08:50
在涉及到支部大会表决时,应当是采用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的情况,很容易出现表决不通过情况。建议支部重新调研、提交涉及开除党籍的新的必要材料,再进行重新表决,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进行咨询。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0-05-20 08:35